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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新森林法助力中俄合作

时间:2009-11-28 12:37来源:中广网 作者:admin 点击:
  

“俄罗斯具有林业资源开发以及木材深加工投资发展的条件,同时,俄罗斯新森林法的出台则更有利的帮助中国企业对俄投资合作。”俄罗斯林务局副局长吉里亚耶夫在中俄投资政策咨询会上说。
   的确,俄罗斯国内对林业纸类产品需求在稳步增长;并拥有充足的林业资源和完全的价格竞争优势,与世界其他国家相比,木材价格要低7~27倍;同时,新的国家森林法出台,规定了自由获得林业资源的许可、俄罗斯中央及地方政府对投资方案实行的保证以及商业的优惠、严格的海关政策等内容,有利于中俄投资贸易合作。
   俄罗斯林业经历的主要发展阶段:20世纪初俄罗斯取消林业私有权,规定俄罗斯森林归联邦所有,林业管理和林业利用趋于集中化发展;20世纪90年代初,俄罗斯林业经济及林业利用中开始出现租赁关系,俄罗斯林业管理与利用又趋于分散化发展。
   进入新世纪以来,俄罗斯新森林法出台,并建立了新的森林管理系缔.新森林法规定.森林归俄罗斯联邦所有,联邦政府享有有限的森林管理权,各地区政府主要负责森林的管理,主导林业经营的是各租赁者或同国家签订合同的林地中标者。俄罗斯联邦林务局包括森林国家登记中心,林业保护和林业培育中心,森林防火中央航空基地,以及林业科学研究院,森林技术学校和林业专家技能提高学院等林业科学与教育部门。各地方林业局分为主管森林管理工作的林管区和主管业务洽谈的商业机构。
   新森林法规定了林地租赁的程序和系统:首先按照各地森林管理部门制定出的各地区林业计划,由森林经营管理单位对各林区进行林业经营管理规划,再由各地方林业局将林地通过拍卖形式租赁给个人或企业,租赁者制定出开发方案和采伐区开采施工图表,林地使用者还需定期对联邦做森林申报,及时汇报林地使用情况,采伐区特性等。林业经济管理的模式分为林地租赁(10―49年)和短期林地使用(不超过1年)两种模式,租赁者可以自由选择。
   新森林法的出台,使得在俄的投资环境大大改善,投资者可以比较容易的获得林业资源使用的许可,俄罗斯中央及地方政府对投资方案实行有良好的政策支持和商业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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