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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流通领域商品市场准入相关情况

时间:2009-11-03 14:31来源:转载 作者:驻俄使馆经商参处 点击:
  

  1993年6月俄罗斯联邦法律《产品及认证服务法》颁布之后,俄罗斯商品上市开始实行产品认证准入制度,要求国内市场上市商品必须有强制认证标志。联邦国家标准计量委员会是俄罗斯联邦标准和认证的政府主管机关。产品认证准入制度包括产品认证的标准、认证产品的范围、基本认证程序、退出程序等。针对现行准入制度存在的弊端,俄正对产品标准和认证内容进行重大改革,以使商品认证制度真正起到提高商品质量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作用。

   一、入市商品认证主管机关
  根据《产品及认证服务法》的界定,联邦国家标准计量委员会是俄罗斯联邦标准和认证的政府主管机关,下辖七个标准化、检测与认证中心,其职责是按照俄罗斯联邦《产品与服务项目认证法》等法规,对进入俄罗斯市场的产品进行认证,核发俄罗斯产品强制认证证书和自愿认证证书,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企业的发展。
  俄罗斯认证检测中心(ROSTEST--MOSCOW,代号‘ПР71’)是俄联邦国家标准计量委员会指定的对产品与服务实行监督、检测和认证的权威执行机构,也是俄罗斯唯一授权在国外从事产品认证的机构。除此之外,还有经该局授权的独立的商品认证单位,其中不少属私营性质。

  二、产品认证分类
  俄罗斯将认证商品分为两类,即必须(强制)认证的商品和非必须(非强制)认证的商品。根据商品可能对消费者造成的危害,由俄罗斯国家标准委员会确定哪些商品必须通过强制认证,哪些可以自愿进行认证。
  根据俄罗斯法律,属于强制认证范围内的产品,都应依据俄现行的安全规定通过认证并领取俄罗斯国家标准合格证书GOST-R合格证。
  1995年俄罗斯联邦法律《产品及认证服务法》修改实施后,俄罗斯对需要提供必须(强制)认证的商品从最初的数十种发展到了数千种,商品上市基本实行了准入制,凡列入必须(强制)认证范围内的商品,必须通过认证并加贴认证标志后方可上市。目前,列入必须(强制)认证范围的商品约占各种商品总数的85%。
  90年代以来,俄罗斯逐步加强了对进口商品的强制性认证管理,将产品强制认证扩展到了海关,俄罗斯《产品及认证服务法》第14条规定:对于按照俄罗斯联邦法令规定需要进行强制认证的产品,其进口合同中应写明要出据合格证和合格标记、产品合格证应与货物海关申报单一起向海关出示,并作为主要文件用以获得进入俄罗斯联邦境内的许可。1996年和1999年俄罗斯联邦国家海关委员会两次公布了进入俄罗斯联邦海关领土需要具有强制认证证明的商品清单,主要包括:食品,家用电器,电子产品,轻工业品,化妆品、家具、玩具、陶瓷等。
  俄罗斯联邦各个部门与机关对商品有着不同的要求,出口商与生产商在商品清单中除了要有必须的俄罗斯国家标准认证书,还要办理其他的许可文件:防火安全证明,国家建设部测量设备认证,通讯设备种类认证,卫生检疫证,注册证明,防爆证明,俄罗斯技术监督局出具的技术设备使用许可证以及其他相关证明。

  三、认证内容
  根据认证内容,俄罗斯商品认证可分为:
  (1)达标认证,即认证该类商品是否达到国家标准,这是商品认证的总要求;
  (2)安全认证,即认证该类商品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3)质量认证,即认证该类商品是否达到质量标准;
  (4)卫生认证,即认证该类商品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凡与人体接触的商品均须通过卫生认证;
  (5)消防认证,即认证该类商品是否符合防火要求,家电产品必须通过消防认证。
  根据认证方式,俄罗斯商品认证又可分为商品生产认证、商品类型认证、商品批量认证和综合认证。
  进行商品批量认证时,生产、销售单位必须向认证机构提交认证申请书、该批商品的样品、商品运销文件和质保书等,并缴纳认证费用。认证机构经过详细检测,于1个月后作出答复:或认证合格,发给达标证书、安全证书、质量证书、卫生证书或消防证书等一整套文件;或认证不合格。

  四、认证标准分类及构成
  俄罗斯国家标准采用19个俄文字母作为分类号,各字母代号如下:
А 矿山业、矿产;
Б 石油产品;
В 金属及其制品;
Γ 机械、设备与工具;
Д 运输工具及包装材料;
Е 动力与电工设备;
Ж 建筑及建筑材料;
И 陶土硅酸盐、碳素材料及其制品;
К 木材 木制品 纸浆 纸张 纸板;
Л 化工产品及石棉橡胶制品;
М 纺织和皮革材料及其制品 化学纤维;
Н 食品及调味品;
П 测量仪表、自动化设施和计算技术;
Р 卫生保健 卫生和保健用品;
С 农业和林业;
Т 通用技术和组织方法标准;
У 文化生活用途制品;
Ф 原子技术;
Э 电子技术 无线电电子学和通讯。

  俄罗斯国家标准由以下几大类构成:
(1)苏联国家标准;
(2)苏联解体后制定的独联体国家标准;
    以上两类标准计3万多个;
(3)等同采用的原经互会标准,计350个;
(4)等效或等同采用的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制定的标准。其中ISO标准为1976年到1996年颁布的,计348个;IEC的标准为1971年到1997年颁布的(大部分为1990年后颁布),计219个;ISO和IEC共同颁布的标准,计53个;
(5)苏联俄罗斯加盟共和国的标准,约189个;
(6)苏联解体后俄罗斯联邦制定的国家标准,从1992年到1997年共计1232个(此类包括等效采用ISO和IEC的标准)。

  五、认证产品范围
  目前在俄罗斯实行的商品认证制度是以现行的劳动保护法和维护消费者利益法为依据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商品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保护不构成危害。强制认证的商品种类颇多,包括食品、烟草、化妆品、香水、个人卫生用品、医疗器械、药品、服装和鞋、家用产品和家用电器、家具、玩具、视听产品、电讯产品、工具、运输工具、汽油和油脂、化工品、机械产品等等。列入强制认证产品名单的产品上需标示GOST-R标志 ,标志下标示出发证单位识别代码 (例如 BZ02, BE01或 AЯ46)。


  六、必须办理卫生证书的商品
  有些特殊商品,无论是国产还是进口,除了要办理GOST证书外,还须办理由俄罗斯卫生检疫部门发放的卫生认证。根据俄联邦现行的1999年颁布的第52号《居民卫生防疫安全法》第16章规定,向俄联邦输入的产品,必须要有卫生防疫鉴定,证明该产品对人体健康是安全、无害的。履行俄罗斯进口产品卫生检疫法要求,是供货合同中非常重要的条款。
  这些商品包括:  
  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和防腐剂、与食品接触的材料和制品;
  化妆品和香水;服装和鞋类;
  儿童用品;
  包装设备;
  食品、化妆品加工设备;
  家具;
  合成建筑产材料;与人体接触的产品。

  产品的卫生防疫鉴定期限为5年以下。办理卫生防疫鉴定必须提供的材料包括:
1.供货合同或相关资料;
2.生产者有关产品成份、使用条件和使用范围的技术说明文件;
3.反映产品全称、具体生产者、供货人、收货人信息的采样证明;
4.由授权单位铅封、用于进行卫生防疫鉴定的一定数量的产品样品;
5.用俄语书就的消费(或包皮)标签或者样本;
6.产地国家授权机构签发的证明,证明该产品对人的健康是安全、无害的。
    卫生证必须在办理GOST合格证前领取。
  此外,据俄联邦政府的决定,所有在俄罗斯市场销售的商品,无论是食品,还是非食用商品,一律要有俄文标签。标签内容是由商品的种类决定。

  七、认证程序
  根据产品的性质、是否符合国际标准和所申请的证书种类,认证要求包括:审阅申请人呈交的合格声明和技术文件;
  抽取样品、进行测试;分析生产厂家的生产条件和质量体系。

  具体程序为:
审查技术文件
交付批证书(A)
申 请
检验/抽样
审查技术文件
实验室测试

交付批证书(A)
工厂评估/抽样
审查技术文件
实验室测试
成批生产证书(B)
合格标志许可
工厂评估
审查技术文件
成批生产证书(B)
合格标志许可

  八、认证不合格商品的退出
  认证不合格时,国家标准局和认证机构有权命令生产企业和销售网点停止生产、销售;对于危害人体健康和危及人身安全的商品还必须从消费者手中收回销毁。如果生产、销售企业不及时执行上述命令,则将受到相当于5000倍最低工资罚款并赔偿消费者的损失的处罚。商店凡销售没有质量证书的商品者,一经发现,除没收商品外,并处以相当于出售商品价值的罚款。如果该商品属于必须(强制)认证的商品,则罚款金额加倍。
  根据2007年6月修订的有关组织零售市场活动违法责任认定的联邦法,对在销售商品和为消费者提供服务时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其中对未经负责防火安全、维护社会秩序、保证居民避免流行病传播、保护消费者权益和人类安全等部门同意而擅自安排商业活动场所的机构负责人罚款2.5-5万卢布,对法人罚款25-50万卢布。对破坏提供商业场所程序、未能保证国内商品生产者在商业场所最低就业比例、违法为销售商办理注册等行为给予0.5-30万卢布的罚款。对缺少安全许可证书、违法办理和批准零售市场安全许可的组织给予2.5-50万卢布罚款。
  根据俄罗斯现行的2000年1月开始实施的第29号联邦法《食品质量安全法》第21章,在俄联邦国家边境口岸,负责实施国家卫生防疫监督的人员,对进口俄罗斯的产品、材料和制品,实施查验,检查商品随附的证单,并对该产品是否可输入俄联邦境内做出决定。如果查验结果显示商品质量是不合格的,则禁止进口。产品进口俄联邦境后,产品相关的责任就由俄罗斯企业经营者来承担。他们负责在认证实验室,对产品质量进行生产性的检验。检验结果得出前,产品不允许销售,存放在海关临时监管库里。如果实验室检验结果显示,该产品不符合质量要求,那么根据俄联邦法相关规定,由俄罗斯企业经营者,将商品退回给供货人。

  九、商品市场准入制度执行中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1.存在问题
  尽管俄罗斯的商品认证制度貌似严格,但实际上漏洞不少。认证机构太多太杂是俄认证制度的最大弊病,除“俄罗斯认证测试中心”外,俄国家标准局授权了一大批独立的商品认证单位,其中不少属私营性质。由于认证机构过多,认证市场竞争激烈,一些认证机构把关不严,伪造证书、出卖证书现象严重,许多伪劣商品在伪造认证文件的掩护下,在市场上通行无阻。
  此外,原有的产品标准和认证制度与世贸不接轨。目前,俄罗斯仍在执行的前苏联国家标准数量多达2万个,还有消防局、卫生防疫站等主管部门数以千计的规定。这些前苏联国家标准和部门规定相当繁琐、教条,与世界贸易组织的要求相距甚远。
  2.改进措施
  为解决上述问题,俄罗斯国家标准局、国家反垄断委员会和消费者协会的代表组成了专门工作班子,制定并出台了一些新的商品认证法规,其内容包括缩减必须(强制)认证商品的范围和加强对商品质量和商品认证机构的监督,以打击腐败和防止伪造,使商品认证制度真正起到提高商品质量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作用。
  在整规建制面,2001年由俄罗斯政府经济发展部(后转交工业贸易部进行)草拟《技术监督、标准管理和产品认证条例》,首先对产品标准和认证制度进行重大改革,减少生产厂家必须执行的标准数量,削弱监督机构的权限,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更透明、更严格的产品标准管理和认证制度。改革方案还规定对强制认证产品实行认证申报制度。认证的内容和费用依产品种类而异。认证后统一贴上“允许上市”的标签。至于产品的其他质量要求,则可根据生产厂家的愿望,由行业协会等独立社会组织来认证。据此精神,俄罗斯联邦国家委员会已草拟相关法律,与有关部门协商并达成一致。现有消防局、卫生防疫站等监督机构仍予保留,但它们今后监督的不是部门规定,而是国家技术规程,执行起来较为简单,也更为严格。违反技术规程者将以违反俄罗斯法律论处。
  对认证内容的改革包括:对产品的要求与对生产厂家的要求区别开来,将其分为必须遵守和非必须遵守的两类。凡是涉及产品安全性能的,属于必须遵守的要求;而涉及产品使用性能的,则属于非必须遵守的要求。国家只监督必须遵守的要求,确保产品在机械、电、热、防爆、电磁和生物等方面的安全,并以立法的形式,明确规定产品技术规程,这些规程均具有联邦法律地位。俄政府原计划在2001-2008年7年内推出10项技术规程,建立新的国家标准体系,以取代现行的前苏联标准。在新的技术规程出台之前,国家只按照前苏联标准和部门规定中有关安全的要求进行。目前新的技术规程已正在或陆续制定完毕,经议会批准后将陆续生效,俄将逐步向新的标准认证体系过渡。


GOST认证产品目录:
GOST认证产品目录

俄罗斯药品市场准入:
俄罗斯药品市场准入

农药市场准入制度和退出机制:
农药市场准入制度和退出机制

汽油、柴油准入:
汽油、柴油准入

食品准入:
食品准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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